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台州市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工作通知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路桥区第七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路桥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条例》
二、上报截止时间
2008年6月30日。
三、要求
(一)申报参评论文必须是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二)各区级学(协)会,镇(街道)科协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力争推荐高质量的论文参评。
(三)《路桥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表》填写要规范、工整。“论文摘要”一栏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论文评价”一栏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表格填写字迹要清楚,否则不予参评。表格上报附电子文本档,或发至
tzlqkx@yahoo.com.cn。
(四)推荐上报的论文须附杂志或论文集封面及目录(复印件),论文集须有正式刊号;推荐一等论文的,须有二名同行专家(具备高级职称)
(五)推荐及评审工作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评审办公室联系。
地址:区政府大楼430室,电话:82456176。
附件:1、路桥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条例
2、路桥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表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路桥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路桥区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鼓励科技人员探索科学真理,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科技与经济相结合,有利于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设立“路桥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由路桥区科学技术协会、路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路桥区科技局,联合组织实施,每两年评奖一次。
第二条 本奖受理经路桥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领导小组认可的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所推荐的自然科学优秀论文。未参加各类学会的科技人员的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由单位所在地镇(街道)科协推荐。
第三条 本奖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二章 评审组织
第四条 建立路桥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领导小组,领导本奖评审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奖评审工作中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路桥区科学技术协会。
第五条 路桥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委员会,是本奖的学术评审组织。其成员由区内知名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具体名单由办公室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报领导小组审定。
区级学会及镇(街道)科协可设立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组,负责对本学会会员和本地科技人员申报的论文进行初审。然后向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第六条 论文评选工作必须严格标准,保证质量。评审组评委会必须秉公办事,遵守评审规定。评审(评选)委员实行回避制。
第三章 参评条件
第七条 申报参加路桥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的论文,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可靠、结论准确、文字简练、逻辑严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市级及其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性定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以全文发表形式)中的论文。
2、论文的第一作者须为路桥区区级学会会员;不是会员的论文的第一作者须为路桥区境内单位人员。
第八条 一篇论文只能向一个学会申请参加评审。若同一篇论文向二个或二个以上学会申报参评,一经发现,取消该论文本次参评资格。
第九条 同一作者所撰写的一组系列论文,可同时申报参评,但最多只能评定一个奖。
第十条 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论文,不再参加评审。
第十一条 学术专著、科普作品,不属本奖评审范围。
第四章 评定等级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确认具有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可评为一等奖:
(一)在某个学科(专业)理论领域的研究中取得重大进展或有所突破,在推动学科(专业)发展上有较大作用;
(二)在科学实验手段或技术上有重大革新;
(三)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全市经济建设有较大价值,对路桥区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评为二等奖:
(一)在某学科(专业)理论领域的研究中取得较大进展或在科学技术上有所创新;
(二)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具有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路桥区经济发展有重大贡献。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评为三等奖:
(一)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
(二)对路桥区经济发展有实用价值的论文或综述论文。
第五章 申报、推荐和评审程序
第十五条 申报
(一)参评论文先由本人提出申请,数人合作的论文需由第一作者提出。署名及顺序应与论文发表时一致,但最多不得超过三名,(超过的按前三名报)。以协作组、课题组署名发表的论文,限报主要完成人员三人。
(二)参评论文必须按照要求详细填写《路桥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表》。
(三)凡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申报参评,必须附上论文题目及摘要的中文翻译材料。
(四)参评论文作者须缴纳报名费。
第十六条 推荐
(一)经区级学会和单位所在地镇(街道)科协初审推荐的优秀论文必须在评选当年7月底前向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二)第一作者系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青年科技工作者的论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35周岁指论文发表时的年龄)。
(三)推荐参加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选,必须附论文全文复印件三份,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摘要和关键词。
第十七条 评审
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审条例规定对推荐的论文进行评审。其具体程序由评审领导小组制定。
第六章 奖励办法
第十八条 获得路桥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者,由路桥区科协、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科技局联合发文公布,《路桥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证书》由区政府颁发。
第十九条 获路桥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的,由路桥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领导小组颁发奖金。
第二十条 获得路桥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的论文,可作为作者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聘任考核依据之一。同时每届将推荐10篇参加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选。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对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者,视情节轻重,取消本次参评资格,或取消下一次参评资格等。已发证书和奖金的予以收回。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由路桥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路桥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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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
(如为外文译成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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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限报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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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作者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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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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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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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刊物名称
及年、卷(期)号、页号
格式:刊物名称,出版年、卷号(期号):起止页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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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单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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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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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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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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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2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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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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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学会(科协)评审专业组意见:
建议推荐 等奖
无记名投票结果:
评审专业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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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评委会评审意见:
建议推荐 等奖
无记名投票结果:
评委会主任签名和学会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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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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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委员会终评意见:
评为 等奖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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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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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注意事项:
1、本表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填报内容要求实事求是。
2、“论文摘要”栏由论文作者填写。
3、“论文评价”栏由学会评委会评审后填写,评价应当客观、准确、简练。
4、“区级学会(科协)评审专业组意见”栏,填写推荐等级和评审情况。
5、推荐一等奖论文,须另附二人或二人以上专家评审意见。
6、必须附上论文材料。
7、填报份数:推荐一等奖的一式三份,推荐二、三等奖的一式二份。
主题词:科技 论文 评审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
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