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期
 
乱标“石头记” 被罚一万元
发布于:2008-04-24   发布者: admin   点击:   [关闭]

    将“石头记”的标签贴在另一品牌的饰品上,郭某因涉嫌虚假宣传被城区工商所罚款一万元。

    今年1月,广州石头记饰品有限公司向城区工商所投诉,称路桥某饰品店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石头记”标识并侵权售卖“石头记”产品,侵害了公司合法权益。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到该饰品店。发现该店经营的饰品是广州某公司的“流行XX”品牌,但饰品外包装上同时贴有“石头记”标识。当事人郭某称其2006年曾经营过“石头记”产品,后来又改做“流行XX”的品牌。为改变生意清淡的局面,郭某突发奇想,擅自将余下来的“石头记”标签贴在“流行XX”的饰品上,致使消费者误认为“流行XX”是“石头记”的同系列产品。

    据统计,郭某购进并贴有“石头记”标签的“流行XX”饰品250个,至案发已售出50个。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拆除违法标识,经过1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对当事人虚假宣传的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卢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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