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路桥区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收消防文职雇员。
一、招聘对象、名额、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消防文职雇员6名,专门从事防火检查非执法岗位,男女不限,路桥户籍。
二、招聘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热爱消防事业;
2、 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无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3、 责任心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4、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主要为中文类、计算机信息与管理类、外语类法学类、建筑类等;
5、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6、 年龄要求:20—35周岁(1987年9月30日至1975年9月30日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2007年10月22日至23日。
报名地点:路桥区消防大队二楼大队部分议室(路桥区新安南街1090号),联系电话:82462353 82457490。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带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人数不足招用计划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招用计划。报名同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四、考试
考试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 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门。各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07年10月30日,准考证请于10月29日上午到报名地点领取,逾期不领,视为放弃。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该职位数的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三) 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总分除以考试课目再乘以50%合成总成绩,总成线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与聘用
(一) 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二) 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审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三) 聘用:考察合格后,统一参加台州市消防支队组织的为期1个月的集训,集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工作。
六、待遇
上岗前培训2个月和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750元;正式录用后,年收入在18000至20000元左右,并根据工作表现逐年增加。统一交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部分自负)。
路桥区消防支队
二00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