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4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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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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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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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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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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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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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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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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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含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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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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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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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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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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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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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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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商业街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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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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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60-1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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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汽车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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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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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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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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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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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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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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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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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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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商业街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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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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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0-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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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汽车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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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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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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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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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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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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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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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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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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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商业街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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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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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0-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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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汽车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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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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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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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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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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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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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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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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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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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商业街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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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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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0-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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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汽车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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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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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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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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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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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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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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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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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 2007 年6 月 20 日 11 时前确定该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07年 6 月 15 日至2007年 6月 19 日,到路桥区国土大楼210室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 6月 15 日至 2007 年 6月 19日,到路桥区国土大楼210室向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 6月 19日 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将在 2007 年 6月 20日 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及竞买方式。
六、报名资格确认后,若符合报名资格的单位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以拍卖方式出让,拍卖定于2007年 6 月 20日15时在路桥区国土大楼四楼会议室举行。若符合报名资格的单位未达到三家,该宗地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出让时间定于2007年 6 月 21 日9时至2007年 7 月 4 日16时,挂牌出让地点在路桥区国土大楼底楼大厅内,挂牌地块具体情况在一楼大厅电子屏或公告栏中公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买受人须在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壹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总额3%的契税,出让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2年内竣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 210室
联系电话: 0576-82525035 82525037
开户单位: 路桥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心
开 户 行: 台州市商业银行
账 号: 51088413200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