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网页存证据 实时监控促自律——南康“网络剑客”显神威
发布于:2006-11-25   发布者: admin   点击: [关闭]
    日前,消费者胡建华向江西省南康市工商局投诉,称其以8000多元的价格从家具经销商李某处购买了一套家具,付款后发现自己因虚假网络广告而上当受骗。该局网络巡查室通过网上搜索和查阅电子档案提取家具经销商及其相关广告资料后,当天就调处了这起因虚假网络广告导致的消费纠纷。南康市工商局开展的这种网上巡查工作为处理消费纠纷和查处违法网络广告行为提供了一条快捷、便利的途径。

  作为江西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之一,南康市现有个体工商户15000多户,各类企业1000多家。随着商务网站的相继建立,个私业主发布网络广告的现象逐渐增多。据该市工商部门的广告监测资料显示,南康网站发布的广告约30%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虚假违法甚至欺诈消费者现象。

  对此,南康市工商局从年初开始实施了网上巡查工作。该局《网络巡查工作流程》要求,接到消费者涉及网络广告的投诉举报后,都转到网络巡查室。巡查室实时监控网络广告的发布情况,对涉嫌虚假违法的网络广告及时复制留存,必要时提请公证机关公证,以防止违法当事人毁灭证据。

  尽管网上巡查工作的实施时间还不到一年,但因其效果明显而被当地消费者称之为“网络剑客”。

  网上巡查能及时纠正发布虚假违法网络广告的行为。南康某保健食品公司于今年6月发布了一则某保健食品具有治疗肿瘤功效的网络广告。令该公司意想不到的是,此广告发布后的第3天,就接到了工商部门的《责令整改通知书》。据巡查室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在网上巡查时,特别注意新出现的网络广告,如发现其内容存在虚假违法等问题,总是在第一时间责令广告主整改。目前,该局已责令纠正了60多起发布虚假违法网络广告的行为。

  广告网页的复制留存则为案件的调查处理提供了前期准备。该市某食品公司今年8月通过当地网站发布了一条虚假食品广告,公司接到要求其提供相关广告证明材料的通知后,心虚的总经理要求网站立即删除了广告网页,想来个死不认账。但是,当他看到工商部门早已复制留存的广告网页时,不得不接受了行政处罚。据统计,该局到目前已调处了9起因网络广告导致的消费纠纷案件,立案查处了5起发布虚假违法网络广告的行为。

  网上巡查也促进了发布广告的网站对广告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南康某商务购物网站的一位负责人坦言:“以前,只顾死命地拉广告,只要肯出钱,什么广告都上,根本顾不了它是真还是假;可如今不行了,如果广告内容虚假违法,不仅广告主要受罚,我们也脱不了关系。”原来,这家网站前段时间就被罚过一次。据悉,自该局实施网上巡查以来,南康市各商务网站通过审查把关,自行拒绝了30多家广告主虚假违法内容广告的制作和发布。

  南康市工商局的一位负责人介绍,该局目前网上巡查的对象还仅限于当地企业。他说:“由于管辖权等方面的原因,如果广告主及网络公司注册地不在辖区内,我们即使发现了违法广告,也往往是无能为力。”他认为,应尽快制订这方面的监管办法,以确保网络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摘自2006年11月 15日《中国工商报》□钟小平 袁 旭
 
台州市路桥工商分局主办
路桥直通车网站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