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法提速电子商务
发布于:2006-10-26   发布者: admin   点击: [关闭]

 中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今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今天正式施行。它对中国电子商务是极大的推进,从此一般的商业合同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来签了。浙江省信息化推进服务中心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过去企业家坐飞机到某地签一个大型合同的情况,现在会逐渐减少。从理论上来说,无论合同金额多少,都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来签。”
  据了解,我国目前已有4000多个电子商务网站,国内网民已超过1亿,其中不少网民曾进行网上交易,2003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约为600亿美元。在目前我国网络信用缺乏保障的情况下,《电子签名法》的适时出台,一方面防止了数据电文在传输过程中被他人进行篡改增删等一些违背当事人意愿的行为;另一方面也避免了数据电文发送者抵赖或随意修改文件,逃避应当履行义务的行为,这对于加强网络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该法被誉为中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
  《电子签名法》主要明确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二是明确电子签名的规则;三是明确认证机构(即CA中心)的法律地位及其性质和认证程序;四是规定了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此外还对“可靠电子签名”条件进行了界定,只要符合这些条件的电子签名,就具有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效力。
   当然,电子签名离不开“电子裁判”的角色。据专家介绍,根据规定,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要具备几个条件:一是要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是要有人员,比如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少于30名。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使用的设备和技术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另外要有许可证明。
据了解,成立于2002年5月的浙江省数字认证中心,是我省目前惟一经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意使用商用密码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该中心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建设的覆盖全省的电子认证系统,近期通过了国家安全性审查和技术鉴定,这极为有利于促进我省电子认证工作的广泛开展,作为浙江的“电子裁判”为我省《电子签名法》的施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
   从事电子商务的王先生说,从经营企业层面,过去电子文本没有被正式确立为一个在法律上可以被支持的材料。《电子签名法》正式实施,将有效解决不守信的情况。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签了东西不认账的事情,网上这类情况就更为普遍,这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瓶颈。《电子签名法》的推出,力图为电子商务走向广泛化和普及化铺平道路,必将让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大大加快。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电子商务法和电子签名法在世界上有60多个国家实施。

  摘自<浙江市场导报>2005年4月4日 二版 撰稿/邱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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