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团购提防消费陷阱
发布于:2006-03-10   发布者: admin   点击: [关闭]


     律师观点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刘成林律师认为,网络购物相对于传统购物来说,只是交易方式不同,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同样对网络购物产生约束力。他指出,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权利。
  

       消费警示
      网上购物时,一定要注意索取购物凭证或保存交易协议(包括电子版),可通过不同网站或多种途径了解商品性能、价格等再决定购买,收货时做到当场仔细验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网络购物的经销商大多数是外地公司,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根据自己所需再决定是否付款。如果已经购买了商品并发生纠纷,应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相关部门投诉。

        网购,痛并快乐着
  网购已在全球范围内改变了人们的购物习惯,“网购一族”可以用超低的价格购买到高性价比的商品。随着网民的急剧增长,中国正在形成网上购物的巨大市场。
  通过网络购物的大多数人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人,这预示着未来5年至10年,随着这一人群的成长,他们将成为社会消费的主体力量,其消费模式将对社会消费习惯产生深刻影响。
网络商店的商品无所不包,在遍布世界各地的站点上,你能买到一些超乎想像的奇异商品,有导演签名的《星球大战》原版道具、玛丽莲·梦露曾穿着的长裙、超低价格的I-Pod、与名人共进晚餐的机会、费翔的胸毛、周星驰的声音,美国加州的一个小镇甚至也在网上进行拍卖……
  对于消费者来说,网购实在是魅力非凡:可以在家“逛商店”,订货不受时间的限制,在网上就可获得大量的商品信息,买到当地没有的商品;对商家而言,网上销售没有库存压力,经营成本低,经营模式不受场地限制。这本是一种可以“多赢”的理想模式。
 但“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张爱玲这句话同样可以用在网购上,在享受网购无与伦比的美妙的同时,也不得不承受“网络虱子”带来的咬噬的烦恼。
  “多赢”是存在于“虚拟”社区里的,在虚拟社区里交易对象的模糊性、无人问津的售后服务、网上欺诈与虚假广告以及处于危机中的隐私权等问题的存在,使得这种购物方式注定是“痛并快乐着”。
“诚信”——这是网络购物面临的最大一道坎,诚信的缺失不仅仅是因为道德的缺失,更是因为制度的缺失。对于这个新兴的行业,还没有人制定出完善的法规。电子商务体系的不完善以及网络贸易产生的巨大潜力,驱使见利忘义者接踵而至。网络购物,既是馅饼,也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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