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游戏获“金币” 网上交易牟利,长汀查获网络虚拟货币“制造厂”
发布于:2006-02-13 发布者: 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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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汀县工商局河田工商所日前在公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捣毁一个利用网络游戏敛财的虚拟货币“制造厂”。
根据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在位于河田温泉路的某民宅内进行调查。狭窄的经营场所内仅有5台电脑,3名青年都在打一款名为《天堂》的网络游戏。他们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屏幕,拼命杀着“怪兽”,并捡起“怪兽”被杀死后掉在地上的“金币”。凭借职业敏感性,执法人员察觉到这似乎与一般的互联网上网活动不同。到底其中暗藏何种玄机呢?
果不其然,执法人员进一步检查发现,原来这是新近出现的通过雇用玩家赚取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再将虚拟货币出售给普通游戏玩家从中牟利的“行业”。据经营者俞某交代,这些年轻人是他于去年5月底以月基本工资400元另加一定比例的提成雇来的。他们的工作就是每天不分昼夜地玩同一种游戏,赚取游戏“金币”,然后俞某在网上洽谈好价格后将虚拟货币出售给其他游戏玩家,一般通过网上银行或汇款等途径进行交易。
据了解,虚拟货币交易是网络时代派生出来的经营行为。随着网络游戏的日渐风靡,很多网络游戏玩家为了获取游戏必需的虚拟货币,不惜动用真实的货币去购买,于是虚拟货币“制造厂”等网络虚拟财产经营机构应运而生。但虚拟财产经营存在法律“真空”,目前国家法律没有禁止虚拟物品交易,也没有虚拟物品能否当成现实商品销售的规定,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也没有关于虚拟物品交易的项目。因此,网络虚拟财产经营行为亟须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规范。
由于俞某进行虚拟财产交易不能领取符合其业务范畴的工商营业执照,涉嫌无照经营,工商部门已责令俞某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暂扣了其用于非法牟利的电脑设备。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之中。
摘自《中国工商报》//2006年1月25日//撰稿人 肖伟美 华曾雁
台州市路桥工商分局主办
路桥直通车网站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