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l、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2、房产证(包括共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契税证明(原件及复印
件);5、转让协议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属房改房(或经济适用房)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7、土地估价评估书;8、涉及国有资产的,须有国资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9、应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l、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2、房产证(包括共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契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转让协议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应提供的其它资料。
三、土地使用权出租:l、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4、出租土地范围附图及使用范围(原件);5、房地产租赁合同协议书(原件);60应提供的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