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创业实用知识
 
中小企业怎样开立银行账户?
发布于:2005-11-4   发布者: admin   点击:   [关闭]
    答:一、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二)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三)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四)均应出具税务登记证。
    二、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
(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三)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四)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三、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一)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二)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三)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四、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一)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安装合同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二)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三)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
 
| 企业自助管理登陆 | 网站服务指南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本站LOGO(88*31)
+ 路桥直通车--路桥综合门户网站( www.lq360.com)   路桥工商分局   主管
+ 咨询热线:  0576-2582360   2430110   E-mail:info@lq360.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B2-20050312    [台广证0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