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工商查获二起网络虚假广告案件
发布于:2005-09-5   发布者: 路桥直通车   点击: [关闭]

    2005年6月和8月,台州市路桥工商分局金清工商所和城区工商所根据有关线索,分别在阿里巴巴网站和中国▪贝斯特网络中查获辖区企业某灯饰电器有限公司和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刊登与事实不符的广告内容。其中,后者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宣传自己为“好孩子”、“小龙人”、“鹰豪”、“福康”等品牌产品为台州总代理,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目前,该局根据《广告管理条例》和《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二案分别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二家企业立即停止虚假网络广告宣传和相应的处罚。

      撰稿人 陶利军//2005年9月5日

 
台州市路桥工商分局主办
路桥直通车网站协办